许多华人基督徒在公开祷告结束时,常会以这样的话语结束他们的祷告:“祷告不配,奉主的名求”。而我和别人听上去,可能会感到那人很谦卑。但细想一下,主耶稣没有如此的教导,圣经中也没有支持这种说法的经文。那么,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华人基督徒喜欢这样的用语呢?何谓不配呢?

我不知道这样的祷告词是何时何地被何人发明的。但我好像从没有听过西方人基督徒使用这样的词语。这大概是华人为展示自己谦卑(谦虚)的一种表现方式。于是在华人教会的各项活动中当人们祷告时,你可能会听到如此的祷告;而一些初信徒也学会了这样的祷告。若说到“不配”,有些西方基督徒会说自己罪恶极大,不配得到神的拯救;而同时他们也会说到主耶稣十字架的救恩更加浩大,可以拯救一切的罪人;并以此来感谢神的救恩。

为此我用电脑搜索中文圣经中含有“不配”一词的经文;全本圣经总共出现十八次,现归纳如下:在旧约圣经中只出现一次,是在创世记第三十二章10节,是雅各感谢神的一种表示。其余十七次都在圣经新约中,可以分为五种用法,表达不同的情形。第一是施洗约翰表示自己与耶稣的关系,不配给主解鞋带(共五次:马太福音3:11,马可福音1:7,路加福音3:16,约翰福音1:27,使徒行传13:25)。第二是耶稣对门徒的警告,要求他们遵行神的教训;若他们不遵从的话,就不配做主的门徒(共三次:马太福音10:37和38,路加福音9:62)。第三是指那些不配得神祝福的人(共三次:马太福音10:13,22:8,使徒行传13:46)。第四是指人的自卑(谦卑)(共四次:路加福音7:7,15:19和21,哥林多前书15:9)。第五表达一种正话反说,指出基督徒与世界的关系(共两次:哥林多前书6:2,希伯来书11:38)。

从上面的经文中,我们没有看到罪人不配得拯救的教导,而是人自己弃绝神的救恩。另外,我们也看到人在各种境遇中对神和对人的谦卑,但没有发现将这种“不配”的心情用在祷告的结束语当中。如果我们说“祷告不配”,就等于说“不配祷告”;那么我们为何还要向神祷告呢?可以这样说,有些基督徒的祷告是说给在场的人们听,所以他们要用华丽的词句、动人的情感和谦卑的语式,在与人进行祷告时间长度的比较中,来完成自己祷告的属灵表现。

奉主耶稣的名向天父祷告是每一个重生得救基督徒配得的特权;作为神儿女,我们每天可以随时随处开口或默念地向神诉说自己的软弱和需求。当然我们也可以在祷告中表达自己对神的谦卑和感恩,但在祷告结束时不能说“祷告不配”。为此让我们再次学习主耶稣所教导门徒的祷告(马太福音6:9-13);而这种祷告直白简短,以荣耀神为开始,并以荣耀神结束。我们可以将奉主的名放在末尾,就成为:我们将荣耀全归给神,直到永远;奉主耶稣的(圣)名祷告,阿门。

第一稿: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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