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6日主日,我在温莎华人基督教会讲了“组织功能篇”的道;现在我根据那次讲道的要点,加上对美南浸信会体制的观察,编写了这篇文章。我想通过这篇研讨,针对北美华人教会组织结构中的一些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

从圣经的使徒行传记载的初代教会到今天,全球的城市和乡村建立起各式各样的基督教会;当然也形成了众多的教派和分支。这些教会除了各自的教义和崇拜形式不同外,在组织管理上也有各自的特点;这给北美华人基督教会的信徒们提供了许多参考的例子。在此,我以美南浸信会的组织模式为例子,结合圣经真理,来探讨建立合神心意的基督教会。

首先我们要确立建立教会的大前提;这就是教会的所有信徒和牧者同工要有共同的认知:耶稣是教会的根基、元首和核心。其根基是指,信徒重生的新生命是建立在耶稣宝血赦罪的根基上,因此我们信心的根基是耶稣。同样,我们对神的认识是建立在耶稣真理的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若偏离耶稣真理的根基,我们在信心和行为上便会偏离神的心意。其元首是指,耶稣不仅是我们的救主,也是我们生命的主宰;因此我们要顺服他的所有教训,要跟从他和敬拜他,要效法他的样式,并将荣耀归给他。其核心是指,耶稣是我们要追求的道路、真理和生命。我们在重生得救后,就必须在他所赐的新生命中来更新自己的生命。因此耶稣将他比喻为真葡萄树,我们是接在上面的枝子(约翰福音15:1-9);只有与主耶稣的生命连接,才能得到丰盛的新生命,并结出好果子。这样,当一群有主内新生命的基督徒聚集在一起来敬拜神时,神的教会便建立起来。

因为教会不是一时的聚会,要有固定的时间、地点和场所;所以不少国家要求教会以宗教法人来在当地政府注册,并按照一定形式运作,还要接受政府在财务上的审计(在美国,教会信徒的奉献可以获得免税待遇)。于是,教会成立时也要有相类似的董事会来向政府提出申请;之后教会的运作主要靠全职的牧师和同工,还有代职事奉的同工来一起推动。为此,教会要有自己的宪章和制度;而这些文字上的条规要落实在相应的组织形式上,并由这些有系统的组织形式来确保实施。今天,一些陷入很多问题的华人教会就是没有明确而合理的宪章和制度,或者有宪章也不按照其规则行事,使教会的事工停滞不前。

我认为美南浸信会的教会组织结构比较合理,在很大程度上能体现了圣经真理对信徒事奉神和服事人的要求。美南浸信会教会的组织结构有三大块:一是牧师长老会;这是领导教会的核心机构,由一些全职牧师和代职事奉的同工组成,主任牧师为主席。二是执事会;这是单单服事会众的组织,由代职事奉的信徒组成,他们不参与教会事工的决策(请在揭发奥秘网站来阅读:是执事,还是服事)。三是理事会;由代职事奉的信徒组成,来讨论和计划教会的各项事工,为牧师长老会的决策提供具体事物上的服务(如财政和人事的安排)。

我所参考的这家美南浸信会有几千人的会众,所以其组织结构比一般教会要庞大。他们的牧师长老会由十五人组成。为了给与那些代职事奉的信徒有参与领导教会的权柄,教会就任命他们为长老(但不同于长老会教会的长老)。因这只是一个职称,代职事奉的同工不在牧师长老会时就无此职称;而这些同工也需要轮换。因此他们不像华人教会的长老那样具有终身的头衔,也不会引起教会的一些问题。

教会执事会的人员根据教会的人数而定,会众越多,执事也要多,好服事会众。而教会的理事会也会由几个委员会组成:人事委员会、财务委员会、行政委员会、宣教委员会和教堂财产委员会等等。对华人的小教会来讲,一般有人事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就可以了。

那么,牧师长老会、执事会和理事会的关系如何?换句话说,教会的各项事工(主日敬拜、主日学、儿童和学生及孤寡老人的事工)由谁来领导和推动呢?这是在牧师长老会领导下,具体组成一些事工(音乐敬拜、教育/主日学、关怀、儿童、学生、青年、成年、孤寡老人等等)的团队。在大教会,一般由全职牧师同工来担任各项事工的领导,再加上代职事奉同工的配合。参与这些事工的同工没有决策权,大多数人也没有参与执事会和理事会的工作(当然也会有执事或理事参与主日学的教学等等事工)。

因此执事会的事奉很明确和具体,不是领导教会,而是服事会众的具体需要和参与教会主日崇拜的服事。而理事会则是对所有事工给予规划研讨上的服事;比如各项事工需要资金,财务委员会就承担年度财务计划的审定和提出,交给牧师长老会通过后,再交给教会会员大会来表决通过。再比如,如果某项事工需要全职的同工,人事委员会就会启动招募同工的工作,在进行调查筛选后将候选人提交牧师长老会,通过后再交给会员大会表决。同样,人事委员会也对现任牧师同工们进行监督和评估,会对牧师的讲道提出意见;而牧师和同工也会定期到人事委员会汇报工作。总之,美南浸信会的体制体现了牧师的领导地位和民主管理相结合的典范;而且将教会各项大事的最后决定权交给全体会众,使所有教会会员都有参与决定教会事工的主人翁态度。

由于北美华人教会规模比较小,我在参照以上美南浸信会例子时,作出了适合华人教会的组织结构的调整;当然也是进一步思考圣经真理后的见解。主要是将牧师长老会改为牧养事工会(简称:牧工会),由全职牧师和带领主要事工的同工组成,由牧师或主任牧师(若有的话)担任主席。你在此可以看到两个调整:第一,不再设长老的头衔。如果从整本圣经来看长老的出处和运用,就知道这个称呼不是与祭司、先知或牧师相关,而是与部落权利和行政职责相关。另外,长老头衔在华人教会的运用带来一些负面作用;我会用专文来探讨长老的功用。第二,牧工会的成员都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使徒行传6:4);同时也将教会组织的几个重要部分统一起来领导。因此他们要对圣经真理有很好的把握,在教会肢体中和社会上有很好的生命见证,也要有传道和教导的恩赐;当然还要在金钱奉献上有信心的摆上。如果我们看看主耶稣与门徒的关系,就会知道他在十二个门徒内又特意培养了彼得、约翰和雅各作为未来教会的领导;在他复活升天后,又呼召保罗作为向外邦人传福音的领袖。从这些使徒的见证,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确实是以专心祈祷传道为事。

牧工会有全职牧师和代职事奉的同工组成;根据教会人数,由五人到十五人组成。其中包括了两位负责执事会和理事会的同工,一位负责敬拜和传道宣教的同工,一位负责团契和拓展的同工,一位负责圣经教育/主日学、儿童和青年事工的同工等等。如果参与的全职和代职事奉的人多,还可以分工得更细一些。在此要说明的是,牧工会不是担负教会所有具体事工的服事和职责,而是进行总体上的领导,并专注教会发展的异象和用神的话语教导会众,引导教会信徒生命的成长。这样,他们也要各自组成由更多同工参加的事工团队,来参与教会的具体事奉。牧工会成员与他们所带领的同工之间的关系是:牧工会成员要成为其他同工的生命榜样,要服事他们,对他们进行门徒训练;这就像保罗和提摩太之间的关系。另外,牧工会需要执事会在服事会众方面的配合,也需要理事会在调研和监督教会具体事工上的协助。

那么,参与牧工会、执事会和理事会的同工资格如何呢?这些需要在宪章或宪章的附则中有明确的规定。人们在选择牧师和同工时,会参考使徒保罗写给提摩太和提多的教导。虽然这些教导可以作为选择同工的指导,但教会仍要在对圣经真理整体运用上来制定出更为具体的资格要求;因为保罗在这几封信中的教导还不够全面。因此我从四个角度来对专职同工的资格进行说明:第一是他们对圣经真理的认知和把握(马太福音16:11-12;林前16:13;提摩前1:6,3:13,4:6,6:12);第二是他们重生生命的品格见证(约翰福音3:3-8;使徒行传1:8,6:3;彼得前书5:1-5);第三是他们对教会的金钱奉献(马太福音6:21,23:23;马可福音12:43-44);第四是他们事奉上的恩赐和委身(马太福音25:14-30;以弗所书4:11-12;使徒行传6:3)。

我们应当仔细研读上面列出的经文,便会明白在教会做领袖和同工的属灵资格;而且牧工会、执事会和理事会的各成员资格也有着一定的区别。在此我们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选那些不讲真理原则的老好人,或会搞关系但不诚实的人,或很有能力而骄傲的人来担负同工的职责;而世人的选择常常是看人的表面现象和能力,很少涉及人的内心和生命品格。因此我们要按照圣经提出的原则来选择同工。

牧工会成员的资格如下:他们不仅是重生的基督徒,也要有能力讲解真道和对门徒进行门徒训练。他们不仅在自己在家庭、社区、教会和职场中有言行上的好见证,也要带领家人信靠神和事奉神。他们不仅要将自家总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到自己事奉的教会,而且还要在本教会和神的国度做更多的金钱奉献。他们不仅有教导和讲道的能力,也要效法主耶稣的谦卑舍己而成为好牧人。

执事会成员的资格如下:他们不仅是重生的基督徒,也有服事会众的爱心和谦卑温柔。他们不仅在自己在家庭、社区、教会和职场中有言行上的好见证,也要带领家人信靠神和得到家人的支持。他们要将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到本教会。他们愿意在教会任职期间来履行执事的职责。

理事会成员的资格如下:他们不仅是重生的基督徒,也有参与教会事奉的爱心和谦卑温柔。他们不仅在自己在家庭、社区、教会和职场有言行上的好见证,也在引导家人来信靠神和得到家人的支持。他们愿意做十分之一的金钱奉献,能将其中的大部分奉献到本教会。他们愿意在教会任职期间来履行理事的职责。

于是,我们看到牧工会、执事会和理事会的同工资格有一个阶梯的区别。因为对牧工会同工的要求更高,其中代职事奉的同工应先有一段时间在教会担负执事或理事的事奉,让其他同工和会众对他们有更多的了解。而作为执事和理事的同工,他们也应当有担负无职称同工的经历。所以,新来到教会的基督徒或刚刚信主的人,不能马上担任这三会中同工的职责;但可以参与无职称的同工事奉。

可能不少华人教会的牧者同工认为以上提出的同工资格太高了,特别是对金钱奉献的要求太高了,恐怕没有人愿意来作同工。其实金钱奉献是最为重要的审核标准之一,这在主耶稣的教训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主曾说,“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这就是真理,一条深入人心的真理;让我们看看自己是否愿意真心在教会摆上自己的事奉和奉献。有的教会的执事甚至不做十一奉献,只是表现自己在时间和能力的摆上;但实际上他们已从自己的摆上得到了宗教性的成就感和个人荣誉的回报;而同时他们的私利也得到了“保护”,就是没有在金钱奉献上有真正地摆上。实实在在地讲,教会的许多同工愿意参与教会的各项事工,但却在十一奉献面前止步不前。今天华人教会很少在门徒训练中进行十一奉献的基本训练,因此有些同工们也就不愿意做更多的金钱奉献。这样,当教会降低对同工资格的标准,就不要抱怨教会会有那么多的问题,同工会有那么多的争持,资金也不够用了。

总之,牧工会、执事会和理事会象一个大圆圈中的三个圆圈,既有着自己的职责,也有相互交汇的事工协作。比如教会的金钱管理和运用:有专人执事负责查收奉献和有专人执事负责出纳(包括给全职同工发工资),也有专人理事负责监督。牧工会负责提出事工的发展和需要,理事会负责审议资金的配合;如此等等。当然这三部分的同工协作还有更为详细的内容和规范,我在此不一一说明;只是将最为重要的原则和组织结构展现给读者,为你提供一点参考,使你能在自己教会的事工中,来遵行神的教导,和牧者同工一起建立合神心意的教会。

第一稿:201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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