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8: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有关耶稣的这节经文在福音书中是比较难解释的;因为只有约翰福音书记载此事,无法从其他书卷中得到解释的线索。但我们可以用耶稣真理的精髓和按照神的心意来对比前后的经文,就能看出神的用意和我们要学习的功课。

朋友,请你打开圣经翻到约翰福音第八章,来仔细阅读第二节到第十一节的经文,并从当时的情景来思考耶稣为何在地上画字。在那时文士和法利赛人抓来一个正在行淫的妇人,问耶稣怎样来处置这个人;因为按照摩西在律法上的吩咐,要用石头打死她。当时的阵势可能是这样:文士和法利赛人及其跟从,将那个妇人带到耶稣的面前,他们就围成一个圈子,耶稣和妇人站在中间。而在圣殿中有许多百姓正在听耶稣的教训,他们在这小圈子之外形成了围观的人群。

这些心怀诡计的人自认为给耶稣出了个难题:如果耶稣同意将这个行淫的妇人用石头打死的话,他们可能会告耶稣违背罗马政府的法律规则(不经审判不能处死人)。即使耶稣不动手,但默许他们动手杀那行淫的妇人,在场的人们必会对耶稣和他的教训产生反感;因为这违背了他平时的言行:怜悯罪人而向他们传福音,赦免人的罪,并批判宗教的伪善。相反,如果耶稣不同意用石头打死行淫的妇人,就是违背了摩西所吩咐的律法,他们就会得着告耶稣违背摩西律法的把柄。

在四部福音书中,我们可以常常看到文士和法利赛人在用各种方式来试图得着控告和捉拿耶稣的证据;而耶稣能巧妙地用超人的智慧言语破解他们的难题。可是这次耶稣却出乎人意料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而种情形只在这里出现过一次而再也没有在圣经中出现过,所以使两千年来的圣经学者对耶稣在画什么产生了不少联想和猜测;这的确是个奥秘,因为圣经的执笔者也没有给以解释。

我根据主耶稣的心意和他教训人的方式,认为主耶稣在地上画出了两块法版;这是神在西乃山亲自用指头在两块石板上写上了他给以色列人的诫命,并赐给摩西(出埃及记31:18)。当摩西下山看到民众在拜金牛犊,就发烈怒将那两块法版摔碎了。之后神再次命令摩西上西乃山,重新将十条诫命写在两块石板上(请参看出埃及记第32章和第34章的28节)。我相信在以色列人的宗教信徒中,特别是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对耶和华的十诫是非常熟记和遵守。在摩西时代,写有十诫的两块石板被放在约柜中;后来约柜虽然神秘地消失,但以色列人仍旧在家中和会所传讲十诫,以致使人们对十诫的文字和内容十分了解。

究竟主耶稣画了些什么,许多圣经学者和传道人都有猜测,具有代表性的说法有四类:第一类是说耶稣没有画字,而是随便画画,为了拖延时间。这种看法或推理忽略了两个事实:一是没有想到主耶稣是神的道成肉身,他来到人间的时间是短暂的,他所作的每件事都是有目的和意义;所以不应当是随便的。二是主耶稣是全知全在全能的真神,他早知道会发生什么,也知道怎样来处理。而在整个过程中,耶稣只说了一句话;在话语之前和之后,耶稣是在用指头在地上画;而两节经文重复同一个动作,一定是有意义的。

第二类说法是指耶稣在地上画画,不是乱画,而是划出一个图案;有人说是十字架。我认为这类解释也欠严谨的思考;因为耶稣在地上画,是要让周围的人来看,而且是要看得明白。如果说耶稣是在地上画十字架,以色列人是不明白的,因为十字架是他们的绊脚石,在摩西律法中没有提到十字架上的挽回祭;当然他们不会知道和更不会明白耶稣将要为世人的罪被钉十字架,也不会认为是要将那女子钉十字架,因为耶稣也提到用石头。

第三类说法是,耶稣在地上写出那些围观者的名字和他们的罪,所以他们就离开了。然而我认为这种说法不符合主耶稣的一贯做法;如果你仔细研读四部福音书,就会知道主耶稣从不轻易说出人的名字;虽然他知道所有人的名字。特别是在批评人时,主耶稣也不提任何人的名字(请参看马太福音第23章,26章21到25节)。如果耶稣在地上写出人的名字和罪行,他们就会问耶稣,而且是愤怒地质问耶稣,“为什么写我的名字!”

第四类说法是,耶稣在地上写出律法中的十条诫命。我认为这一说法与本文的解释十分相近,但又有所区别。如果耶稣在地上写出十诫,为何不从自己的口中说出十诫,或者向围观者提问十诫的内容呢?在此我们要注意,主耶稣的教导是奇特和带有权柄的;因而他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也要从此中彰显出主的权柄。所以,主耶稣很可能先画出两个平行的长方形(石板形状);然而周围的人不明白,仍旧问耶稣如何处置那个女人。耶稣继续画,将十诫写在这两个长方形中。而当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此时可能突然鸦雀无声,他们中的长者(文士和一些法利赛人)很可能豁然联想到了西乃山的那一幕。虽然他们没有亲身的经历,但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中没有人敢如此这样写出十诫。他们感受到了神的权柄和质问,也感受到圣灵对他们罪的指责,因此从老(带领者)到少(跟随者)一个一个灰溜溜地离开了。

当我查看古希腊文的这段经文和词典,便知道这里的“写”实际上带有在石板上“刻”的含义。圣经原文学者指出,这样的含义仅出现在约翰福音第八章第六节,路加福音第一章第六十三节和启示录第二章第十七节。而耶稣是在用手指在刻画,显然向人们暗示神曾经做过的事。

我们知道圣经是来自神的书,来描写神与人的关系。虽然神没有亲自书写,而是通过圣灵来引导他所选招的仆人记录他所说的话和作为以及信徒的见证。但是在整个人类历史中,神确实写过字,就是在两块石板上写上他给人的诫命。在此,作为神的道成肉身,主耶稣很可能是在重复这个古老的诫命。如果他写出了新的教导,是会让门徒知道的。但是在当时只有近处围观闹事的人看见了,坐在远处的门徒和群众不可能看清楚;当然主也不需要让他们来看,因而使徒约翰没有记录耶稣在地上写了什么。当然主耶稣在此事完了之后,也不需要留任何的记录和说明。

那么,我们要从这个事例当中学习什么呢?我希望相信主耶稣的人要善于运用神的话语来处理矛盾、争执、挑战或危机;因为神的话语是带有能力的,并且在圣灵的配合下,能起到感动人心的作用。因此我们不要凭人的血气处事为人,而要向主耶稣学习,让神的话语掌管自己的生命,包括口舌、心灵和行为。

最后让我们来一起祷告:“亲爱的主耶稣,我们相信你的话语是大能的,是存到永远的;请帮助我们将你的话语记在心中,作为随时的帮助。主耶稣,请帮助我们按照你的心意来理解你的教导,并能成为你的美好见证,来荣耀你的圣名。感谢赞美主,奉你的圣名祷告,阿们!”

省略注释。

第一稿发表日期:2008年1月7日。第二稿发表日期:201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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